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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9 August 2018

讀後感 - 《社約論》 15-08-2018


中學時讀過西方哲學史。对于卢梭,洛克,孟德斯鸠的理念非常著迷。他們的學說塑造了我對政治歷史的看法和對三權分立,民主自由和法制的堅信不疑。社約論是盧梭的經典著作,是一本必讀的書籍。一直以來都是從參考資料了解這本書的思想精神卻沒真正閱讀這本著作。在現今民主自由逐漸式微的氛圍下,或許讓我們回顧先賢所留下的智慧以重新思考民主自由所對人類的影響。

盧梭所強調的直接民主,在我思來想去之後,這無疑是一個在現實社會所難以實行的制度。不過,直接民主的精髓必須得以執行。人民必須直接參與政治,而不是讓渡自身的權利予議員。這裡以人民自身的權利是不可讓渡為基點,以讓人民擁有在政治上的最後決定權。不過要以何種形式才能確保權利不被利用和剝奪呢?

盧梭對於代議制是有所保留,他堅信直接民主也就是人民直接參與政治。人民用選票投選代議士,其實只是將自己的權利讓渡於代議士,一旦選出議員,人民反倒成了奴隸。人民也只有在選議員的時候才擁有自由的權利。好比馬來西亞今天的政治亂象,許多人為了當選議員,鼓吹民粹主義並信口開河許下承諾,再以政治詭辯來闡述毫不實際的政策,卻不是提高人民的政治智慧為目標。我們能深深體會,選後的人民變成奴隸的感覺並任由政府的宰割。民主制度也變相成為了政治人物為達到私慾的橡皮圖章。

盧梭以公共意志作為人與人之間的契約基礎。換句話說,公共意識是民主自由政治的基石。不過,我對於以服從人民的公共意志為最後依據有所保留。實行公共意志的前提必須是人民擁有良好的教育和理性的思維並擁有一定的道德操守才能成立。盲目的遵守公共意識並不能真正為人民和國家帶來好處。比如ISIS以一小撮極端分子的理念為公共意識並建立殘暴的伊斯蘭國,這種的公共意識是否還需要得到遵守?種族極端主義份子以自身圈子中為公共意識並發動種族理念,這一類的公共意識必須得到遏制。

以兩種角度出發,我們是否要忽視一個社會事物在向善本質上的正確性?還是純粹盲目的遵從公共意識以顛倒事物本質原本該有的正確發展?這兩者在本質上有所差別,因為以事物的正確性和公正性為基礎去影響公共意志才是我們所該秉持的理念,而向善與同理心正是這個正確性的基礎。

書裡也提及治人者不能兼任立法者,意思是行政權和立法權不能同時讓同一個人掌握,因為這容易讓人掌控國家並滿足自己的私慾。不過,我們國家所奉行的西敏寺制度卻是以這一種方式兼任。當行政者擁有立法權,我們能看見一切立法的出發點將會開始偏移。三權分立向來並不分立,或因人為操縱使然,或因現實社會並不能出現真正的三權分立因為人心如水,擁有不同的情感心態。終歸究底,民主的真諦已變成一種木偶劇形式,人心永遠是扮演那最後的提線人。

當人民集會反抗掌權者而掌權者卻以要維護公共社會安全而阻止人民集會,這就違反了民主自由的精神,也破壞了主權體與人民的契約。政府其實只是主權體與人民的中間角色。我相信現今許多國家的政府早已忘了這個角色的意義。人民擁有絕對重組社會契約的權力。不過,政府常以小部分的輿論支持作為政權合法性的基礎並自詡獲得民眾支持以繼續掌權。人們該怎樣防止政客對於支持度的曲解與利用?擴大基本民主權力,並以直接民主為方向,或許可以遏制政客以不同的手段繼續維持毫無民意基礎的政權。

馬來西亞的三權分立早已分崩離析,至今我們也仍看不見一個真正遵守法治基礎的理念的政府。民主自由仍是政客維持權力的法器,選舉也只不過是一場場魔術秀,讓人民蒙蔽其中。政客對於民主的曲解,人們對民主自由的期望總是建立在相差甚遠的兩極線上。民主自由式微,讓人們開始思考民主自由是否真的是一個適合於我們的制度?過度自由已影響社會之間的凝聚力與和諧力。民主自由也變成惡棍的庇護所,當我們打著民主自由的旗號時,又有多少人能理解自由民主的真諦。

或許民主自由的追求永遠是其次的,而人民的溫飽,教育,擁有彈性空間的社會才是我們真正所嚮往的生活。人類從部落制度走向羅馬共和制再往王宮政體發展,最後走向民主政治,未來也將會出現我們意想不到的主義。中國式的特色社會主義讓國家走向富強已經成為人們學習的對象。其實大家都錯了,任何形式的主義都不重要,因為這些制度或主義的運用都因人而異並擁有不同的詮釋。我們應追求心靈上的完美社會,而這也是大家所熟悉的除強扶弱,社會安定,同理心社會,理性社會,彬彬有禮等等。。。

不論什麼制度,能讓人類文明在歷史上留下璀璨光明,能讓我們的靈魂精神像宇宙無際般的的延伸下去,這或許就是所謂的烏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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